| 為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第9條第2項,以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簡稱108課綱)決議,國中7、8年級列為部定課程每週1節、9年級列為彈性學習課程選修、高中教育階段列為必修2學分,且各校得依學生學習需求,於校訂課程規劃4學分課程供學生選修,再加上原本土語言於國小階段的每週1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接受客家委員會委託,開發編纂國高中、國小客語數位學習教材,建置專屬網站供親師生使用(https://12basic.hakka.gov.tw/),主要目的係協助教師得以分級選用教材、於課堂中作為教學教材,而學生能透過電腦或行動載具自學使用、同儕共學客語文,且與客語文領綱充分結合,對落實客語文教學和客語文使用推廣有極大的助益。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