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新聞
逾25年來首度改制 學生會長普選走入歷史
2021年7月開始,臺師大學生會正式改制為「類理監事制」,由學生代表大會、理事會與工作部門、監事會共同運作。學生會長與議員普選將走入歷史,未來將改為直接選出學生代表與監事,再由學代間互相選出一般理事與理事長組成理事會,且理事長可提名各工作部門部長,並經理事會同意後任命。
由於直選對象改為學生代表,因此學代在組織學生會過程中成為重要角色。為了確保其組成多元性,共分為3種不同身份別:不分區代表、學院代表(兼任校務會議代表)及多元代表,並且給予不同身份的參選人較公平的競爭機制與席次分配。
第25屆學生會長吳炳毅認為,新制間接縮小選票力量,讓選舉對學生會「定期課責」的作用降低,間接選舉也拉高會內要職(如理事、監事長等)的門檻,學生們的多元意見要進入決策圈恐有難度。但也有人認為,理事長參與門檻提高,代表需要花更多心思讓政見被不同族群接納,甚至號召人們參選學代,或許能產出更具競爭力的候選人,提升組織整體素質。
臺師大學生會自1996年成立以來即實施「學生政府制」,分為學生工作會、學生議會、學生評議會,由學生會長領導工作會施政;議會則具有監督施政、審查預算及修改法規等權利。其中學生會長與議員由普選產出,各部長則由會長提名經議會同意後任命,各部轄下成員則由部長提請會長任命。但2020年初開始,學生議會通過組織章程修正案,今年七月正式改制為「類理監事制」。
新制上路後,普選產生的學生代表則互相選出一般理事與理事長組成理事會,且理事會施政需向學代大會負責。理事長職權與舊制學生會長相似,依然可提名工作部門部長,並經理事會同意後任命;學代大會具有質詢、新增與修改法律的權利;監事會則負責審核預算、評議案件及解釋法律等工作。
另外根據規定,新制的工作部門也轉為有給職,工作部門除具學代身份外,每人每月得以獲得「不高於法定時薪40倍」的津貼。而且章程也將常設工作部門從原本的8個部門縮編成3個部門,留下秘書部、學生權利部、財務部,然而理事長仍能視情況經理事會同意後增減。
在監事會部分,監事長則由學生直選的監事互選產生,另外還需提名具法律、會計背景的「專業監事」各1席,而且不限於校內人士,但是需經監事會過半數同意後才能聘任,以此強化其專業運作。
此外,對比傳統理監事制的監事會由學生代表互選產生,監事不可以參與任何理事、學代大會工作,達到避免司法權受其他兩權操縱,臺師大的類理監事制,則獨立進行不分區監事選舉,欲避免學生代表互選可能會產生的包庇現象。(撰文:校園記者社教111饒辰書 / 編輯:黃樂賢 / 核稿:胡世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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