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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新聞投稿
2026-10-20
勞權講座解析求職陷阱 調解委員助學生掌握打工、實習與接案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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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師大職涯發展中心舉辦「打工、實習、接案都適用,勞動權益一次搞懂」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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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重仁長期投入勞資爭議調解、人力資源及勞動法令解析等領域,並具備履歷健診與求職技巧輔導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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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贈感謝狀。

為協助學生在進入職場前建立勞動權益觀念,臺師大職涯發展中心舉辦「打工、實習、接案都適用,勞動權益一次搞懂」講座,邀請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委員王重仁,以實際案例解析常見的勞動法令與求職爭議,帶領學生認識勞動關係的基本概念,釐清職場常見迷思,提升保障自身權益的能力。

王重仁長期投入勞資爭議調解、人力資源及勞動法令解析等領域,並具備履歷健診與求職技巧輔導經驗。講座中,他從勞動關係的認定出發,說明勞工、雇主與自營作業者的差異,協助學生理解不同工作型態下的權利與義務。

認識勞動人員的定義 建立完整的勞動法令觀念

王委員指出,身為勞工一定要認清楚雇主是誰,雇主的定義是處理受雇事故的人且付薪水的人,所以身份可能是人資或是老闆。而勞工需要符合有工作、有工資、受雇主雇用這三種條件,才能享有符合勞基法。還有其他特殊身份例如,沒有雇主卻有工作和工資是自營作業者,總經理是有雇主不用工作有工資,志工有雇主要工作沒有工資。

他提醒,勞動關係是一種債券債務關係。勞工提供勞務的時間,資方需要提供符合勞基法的薪酬,務必確認低薪和加班機制是否法律。提出求職前了解《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進入職場後進一步熟悉《勞動基準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並認識《就業保險法》及勞工保險相關規定,逐步建立完整的勞動權益知識。

求職時謹記就業服務法 聰明選擇符合勞基法的雇主

他指出,最常見的求職爭議是就業服務法第 5 條明定雇主不得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為特定類型的歧視,包含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籍、籍貫 、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工會會員以上 18 個內容,若觸法依令開罰 30 萬起跳,他舉例要求掃地人員提交英語證明,老闆偏好錄用耳垂大的員工,又或者老闆在出差時故意開一間房間,或因個人對員工外貌的偏好而影響錄用決定等情境,帶領學生思考求職條件的合理性與自身權益。

掌握求職應對技巧 從面談到簽約都要留意

在勞動契約方面,王重仁指出,勞動關係不一定要等到正式簽署書面契約才成立,口頭約定在符合相關法律要件時,也可能產生法律效力。因此,他建議學生在面談及錄用過程中,妥善記錄雇主承諾的薪資、工作內容與到職條件;若有簽署契約,應保留完整副本或拍照存檔,以便日後確認雙方約定。若是日後有爭議,調節委員會是以書面資料為主要依據,才能獲得最大的保障。

透過法令解析、真實案例與求職應對技巧的分享,本次講座協助學生從實際情境理解勞動權益的重要性。職涯發展中心期盼學生在探索打工、實習與接案機會的同時,也能培養辨識風險、確認契約條件及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為未來職涯發展做好準備。(撰文:校園記者圖傳碩高慈憶 /編輯:張適 / 核稿:胡世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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