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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新聞投稿
2008-11-24
就學貸款制度變革 研究生須先預估學分費

  【11/24校園記者音樂101張心柔報導】下個學期開始,就學貸款作業程序將有新變革。以往同學們到出納組繳費之後,還要把審核單繳回生輔組,不過下學期開始,繳費之後,相關單據只要自己保存即可;過去研究生都在選課後才繳交學分費,但未來要申請學貸的同學,則需要先預估學分費,並至銀行對保,再繳回生輔組。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長黃志祥表示,現在學校每年平均有1000人申請就學貸款,有鑑於過往同學們到了繳交學費時候,對相關程序和自身權利義務不清, 24日邀請台北富邦銀行專員陳志清舉辦「就學貸款宣導講座」,宣導正確借貸觀念。

  陳專員表示,從本學期開始,申請就學貸款必備的文件,增加註冊繳費通知單、學生本人、保證人身分證三項資料的正本及影本。還款時間則是從該教育階段學業完成日的一年後開始償還,他舉例,如果同學6月30日從學校畢業,就從隔年的7月1日計算利息、8月1日開始償還。根據現行就學貸款辦法,原則上同學們的還款時間依據貸款學期數決定,也就是貸款幾個學期、就有幾年的還款時間,但陳專員鼓勵,能夠提前還款就不需繳交違約金。
  
  如果沒有辦法準時還款,陳專員表示,除了繼續升學、服兵役之外,前一年度月收入小於25000元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也可以申請延期一年,最多申請三次。但他也特別呼籲,欲申請延期時,別忘了和銀行保持聯絡,寄出資料後,也應該以電話確認,才不會影響權益。
  
  生輔組就學貸款業務承辦人、助理員黃麗真提醒,目前包括電腦使用費、住宿保證金、冷氣更新維護費、音樂系特別費、個別指導費、英語系語言實習費、教育補助金等七個項目不可申請就學貸款。至於從下學期開始,因應研究生必須先預估學分費、提早申貸,他則建議可以少貸一些學分費,以免忘記在期限內修改對保單,或先不貸書籍費,選課後若有超貸學分,即可轉為書籍費。

  黃助理員表示,想要進一步了解就學貸款相關資訊,可上生輔組網頁,或電洽陳專員的電話:(02)2771-6699轉3225,諮詢就學貸款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