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職稱:行政專員
二、 名額:一名
三、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96年12月28日止
四、 應聘條件:
1. 大學(含以上)人文社會相關科系。
2. 富創意思考、有社團、接待等相關經驗、溝通協調能力佳。
3. 具電腦行政文書處理能力。
4. 英文溝通與書寫能力佳。
五、 繳交資料:個人學經歷自傳(含照片)及其他輔助資料、文件、證照等。
六、 請將以上書面資料以A4紙張規格裝訂成冊後,掛號郵寄至『106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關室收』,請在封面註明『應徵行政專員』。
七、 本校先書面審核後擇優面試,寄送資料恕不退件。
八、
錄取人員先試用三個月(有支薪),試用合格後訂立約用人員契約(一年一聘),薪資按本校『
約用人員薪級表』、依學歷及年資敘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