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NU

師大新聞

2025.0414

臺師大與實踐大學再度攜手 推動研究倫理實務交流

繼113年本校研發處研究倫理中心與實踐大學成功合辦研究倫理推廣講座,獲得熱烈迴響後,114年4月15日雙方再度攜手合作,舉辦「研究倫理審查實務」講座,持續深化雙方交流。

活動由實踐大學研發長陳朝斌教授致詞,陳研發長指出教師在投稿國際期刊時,常面臨編輯委員詢問研究計畫是否已送交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REC或IRB)審查,並需提供相關證明。何種研究需要送審、什麼時候該送審,是許多師長亟待解決的難題。

本次講座由本校研發處研究倫理中心主任蕭惠貞教授主講。蕭教授身兼研究者及倫理審查委員的雙重角色,以自身經驗分享研究倫理審查的實務做法。她首先介紹研究倫理的核心原則:「尊重個人」、「行善」與「正義」,並透過塔斯基吉梅毒試驗與史丹佛監獄實驗等實際案例,強調研究倫理核心原則的重要性。

蕭教授接續以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為例,詳細說明研究者應如何妥善取得知情同意,並評估可能的研究風險,以確保學生參與研究的權益受到保障。她特別提醒師長們,在邀請自己授課的學生參與研究時,尤其需注意避免因師生關係影響學生的自願性與權益。此外,一旦研究計畫已經執行完畢,將無法再補送研究倫理審查。

此外,蕭教授透過豐富的實務案例,具體分享知情同意取得的多元方式。她強調,知情同意的設計應視研究對象的特性而有所調整,例如研究對象為視障者,即不適合使用傳統的書面同意書。

演講最後,蕭教授進一步說明如何判定研究計畫風險及本校研究倫理審查的程序,並強調從保護研究參與者及推動學術研究發展的立場出發,建議教師在研究執行前務必先完成倫理審查,待通過後再行實施。

本次講座深化了雙方在研究倫理實務上的交流與合作,期許未來持續共同推動學術倫理的進步與發展。(撰稿:研發處 / 編輯:張適 / 核稿:胡世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