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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大新聞

2022.1213

你與電視的距離 大傳所研究調查:公用頻道知曉度僅14%

透過立法手段以保障人民媒體近用權而設置的有線電視公用頻道迄今已存在近30年,但根據臺灣師範大學與中嘉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近日進行的電話調查結果顯示,全臺民眾聽過且看過公用頻道者僅有14%,而提供影片供有線電視系統播出的民眾更不到1%,顯示公用頻道的知曉度與媒體近用權的觀念仍有待推廣。

台師大與中嘉數位的這項產學合作計畫自民國109年啟動,目標希望增進公眾媒體素養、提升公用頻道使用率,以實踐媒體近用權,12月11日舉行111年媒來眼去媒體素養成果發表暨頒獎典禮。

計畫主持人、臺師大大傳所教授陳炳宏表示,今年計畫團隊踏足全台,除舉辦公用頻道近用者焦點團體座談與電訪問卷了解公用頻道使用現況外;還邀請高雄、台南、桃園、新北、台北、基隆等6縣市民眾,透過世界咖啡館論壇共商如何解決公用頻道推動困境。

計畫團隊接連在六縣市舉辦影像工作坊,教導民眾及社團如何自製影片,總共有25個公民團體、近200位民眾合作產製出50部影片。計畫團隊強調,希望藉由多項活動來落實媒體教育、實踐媒體近用權,保障每個民眾都有發聲的管道與機會。

成果發表會並同時推出媒體近用權主題桌遊,玩家可藉由扮演影音創作者,產製不同類型的影音內容獲取熱度與聲量,模擬當代新媒體環境可能遭遇的狀況,如同業競爭蹭流量、惡意抹黑,甚至是媒體平臺規則變動導致玩家聲量驟降,而玩家是要坐以待斃?還是利用公用頻道來防止聲量受到打壓?

主辦的臺師大媒體素養教育基地希望,能透過桌遊,將公用頻道與媒體近用權等知識傳遞給民眾,歡迎民眾至『臺師大媒體素養教育基地-媒體近用計畫』粉專申請電子檔(https://forms.gle/bg2KMJUMnXgnGsKm6)免費列印試玩。

有關公用頻道的設置係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 41 條規定,系統經營者應無償提供一個以上公用頻道供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民眾播送公益、藝文、社教等節目;公用頻道之規劃及使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系統經營者提供之公用頻道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播送有擬參選人參加,且由政府出資、製作或贊助之節目或廣告。二、播送由政府出資、製作或贊助以擬參選人為題材之節目或廣告。三、播送受政府委託為置入性行銷之節目。四、播送受政府委託但未揭露政府出資、製作、贊助或補助訊息之節目。五、播送商業廣告。

計畫粉專連結:https://reurl.cc/VRmWx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