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新聞
2020.0513
本校針對新進教師聘任之澄清說明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聲明
一、邇來有心人士針對本校教師聘任制度提出之批評,均屬不實指控,乃屬造謠抹黑,為維護本校校譽,本校將依法提出告訴,以正視聽。
二、本校聘任新進教師作業,一切依法行政,學校聘任新進教師,悉依大學法規定,採「系(所)、院、校」三級三審制,並無違法情事。
三、本校透過員額審查會議相關機制以強化本校師資質量,依據本校95年4月12日第310次行政會議通過之「教學研究單位員額審核原則」,將本校各教學研究單位教師及研究人員員額由學校統一管理,以妥適運用本校教學研究人力。
四、員額審查程序為:
(一)由院系所主管依系所發展方向,向校長說明聘人的需求。
(二)校長同意聘人需求後,系所公開徵求人選。
(三)召開員額審查會議,討論系所提供之候選人名單中各候選人的各項條件,是否足以滿足系所發展需求。之後由系所啟動 三級三審程序。
五、員額審查會議係針對系所整體發展能量與需求,提供諮詢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