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新聞
2020.0505
針對採購電動公務車之澄清說明
臺師大為全國綠色大學聯盟之創始成員,致力落實綠色大學精神,並參與美國永續發展追蹤評量與測量系統(The Sustainability Tracking, Assessment & Rating System™ ,STARS)評等指標,該系統評比項目之一為校園綠色能源載具之使用比例,因此本校於108年購買電動機車作為校園巡邏車,至於接送學生往返各校區之間的接駁車,本校也要求業者朝提供電動交通車方向規劃。
本校校本部原有三部公務車,使用最久的兩部車使用年份及總里程數,至今各有22年(297,090公里)、12年(270,982公里),屬於老舊車輛、時常維修且不符能源效益,經總務處評估已達屆退報廢年限,108年6月規劃採購電動公務車,於今年1月開始辦理採購程序。本校辦理汰換公務車採購,完全合乎政府相關規定,且此方案非僅本校採行,政府相關單位亦有採購。
本校致力推動綠色校園計畫,學校陸續透過省電燈具和紅外線自動感應裝置節電,更設置有電力監控及電量監控系統等措施,以達到節能省電的效果,本校更規劃在圖書館校區教育大樓及博愛大樓,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目前本案已於5月4日截標。
本校鄭重澄清,購買電動公務車,係依本校推動綠色校園理念,也未影響相關預算分配。此外,採購規劃108年即已展開,採購程序於今(109)年1月即進行,並非於防疫期間才進行採購,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