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vesti
travesti
travesti
點閱人次:2389人
圖 新聞投稿
2024-04-03
臺師大調查:幼兒年齡越大睡越少 恐影響兒童發展
圖
與會師長合影留念,由左至右為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涂妙如副教授、臺師大幼兒與家庭科學學系張鑑如教授、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處蘇碩斌處長、臺師大宋曜廷副校長、教育智庫辦公室陳佩英執行長、幼兒與家庭科學學系周麗端副教授。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睡好.睡飽.寶寶發展好

國科會補助之「幼兒發展調查資料庫建置計畫」發現:睡眠與幼兒發展密不可分!

臺灣師範大學教育智庫辦公室與國科會補助之「幼兒發展調查資料庫建置計畫」研究團隊揭曉臺灣幼兒睡眠狀況。根據調查結果,臺灣幼兒普遍上床時間太晚,睡眠不足時數隨年齡成長而增高;睡眠品質好(睡好)、睡眠時數足(睡飽)及早睡,孩子的認知、語言、社會、情緒和身體動作的發展都愈好。

歐美研究發現,隨著科技進展及教育普及,兒童的睡眠總時長在過去數十年間,持續呈現縮短趨勢。各項實證研究皆顯示,睡眠不足對認知、生理、心理上會帶來負面影響;而兒童時期睡眠品質,也可預測青少年時期心理健康與行為問題。

「幼兒發展調查資料庫建置計畫」根據全臺具代表性的樣本,長期追蹤1~3歲幼兒的睡眠狀況,並分析幼兒睡眠與其發展的關係,得到以下的發現:

1 ~ 3歲幼兒嚴重睡眠不足的比例,隨年齡成長而倍增

隨著年齡增加,幼兒睡眠總時數(包含午睡時間)持續減少。平均睡眠總時長從1歲的近13小時,降至2歲的12個小時又14分鐘,再跌到3歲的11個小時又38分鐘。以衛福部建議的嬰幼兒需睡11 ~ 14小時的最低標準11小時來看,臺灣嚴重睡眠不足的孩子的比例,從1歲的3%,略增至2歲的5%,到了3歲,已超過一成(11.8%),1 ~ 3歲幼兒嚴重睡眠不足的比例,隨年齡成長而倍增。

1 ~ 3歲幼兒超過10點後就寢的比例約為五成

以衛福部建議幼兒最低睡眠時數標準11小時推估(假設上午7點起床,午睡2小時,推估需於10點前就寢),幼兒晚睡(10點以後就寢)的比例,在各年齡層都偏高,並且隨著年齡攀升。整體來看,1歲大時,晚睡的比例接近一半(48.3%);到了2歲,比例超過一半(54.3%);3歲以後,比例竟已接近六成(57.8%)。

調查發現,在睡眠時間不足11小時的臺灣幼兒中,就寢時間在晚上10點後(晚睡)的比例偏高。在1歲大時,超過10點才上床睡覺的幼兒達六成(63.7%);在2歲大時,超過10點才就寢的幼兒接近七成(68.9%);到了3歲大,晚睡的比例已快到四分之三(73.7%)。

1 ~ 3歲幼兒三至四成未有好的睡眠品質

根據家長(主要照顧者)所觀察孩子的睡眠品質,1歲大時超過四成以上幼兒(43.5%)未有好的睡眠品質,2歲大時超過三成(35%),3歲大時則接近三成(29.3%)。隨著幼兒年齡增長,睡眠品質不佳比例微幅降低。

表2 臺灣1~3歲幼兒睡眠品質

睡眠品質 1歲 2歲 3歲
6.8% 4.5% 3.4%
普通 36.7% 30.5% 25.9%
56.5% 65.0% 70.7%

幼兒睡眠狀況與發展的關係

調查發現,就寢時間、睡眠時數、睡眠品質對孩子的認知、語言、社會、情緒、身體動作發展及整體發展都有顯著的影響。以衛福部建議最低睡眠時數標準11小時計算,「10點前就寢組」幼兒的發展顯著優於「10點後就寢組」(晚睡)幼兒;「睡眠充足」(11小時以上)幼兒的發展顯著優於「睡眠不足」(不到11小時)幼兒;「睡眠品質好」幼兒發展顯著優於「睡眠品質不夠好」幼兒。

家庭環境與睡眠品質的關係

家中提供愈多元的學習環境,孩子睡眠品質也會愈好。多元的環境包含了拜訪親友、到住家外面看看玩玩、帶孩子去書店或圖書館看書及讓孩子玩按壓、抓取、踢腿、推、拉的物品。然而,孩子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愈長,睡眠品質愈差。依據衛福部嬰幼兒使用3C建議,2歲以下嬰幼兒避免看螢幕;大於2歲,每日不要超過1小時。臺灣1 ~ 3歲孩子平均使用電子產品的總時間,1歲大時為35分鐘;2歲時為1小時30分鐘;3歲時為1小時50分鐘。

根據調查結果,提供以下建議:

(一)給家長

1.足夠睡眠時數:根據衛福部嬰幼兒睡眠時數11 ~ 14小時之建議,如果早上7:00起床,依個人睡眠需求,要在晚上7:00-10:00前入睡。以最低標準11小時推估,建議1 ~ 3歲幼兒在9點半前就寢,不應超過10點,如此才能達到睡眠時數的最低標準。

2.良好睡眠品質:提供多元學習環境並減少電子產品的使用,以提升孩子睡眠品質。

(二)給機構(如:托嬰中心、幼兒園、親子館)

1.多元活動安排:提供多元的體能活動和學習環境,有助幼兒睡眠品質。

2.加強親職推廣:透過親職活動、電子佈告欄或聯絡簿等推廣幼兒睡眠相關的訊息。

(三)給相關單位

1.衛福部:於兒童健康手冊、相關網站(如:健康九九+網站、育兒親職網、健康促進計畫)、醫療院所、托育人員/親子館(托育資源中心)人員研習等,納入幼兒睡眠議題並加強推廣幼兒睡眠相關資訊。

2.教育部:將幼兒睡眠議題納入教保服務人員、家庭教育推展人員等研習課程。

註:本次分析資料取自幼兒發展調查資料庫3月齡組1、2、3歲皆完成訪問之家長問卷數據,樣本共5,502位幼兒(男2,828位,女2,674位;生日界於民國105年4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資料來源:教育智庫辦公室 ∕ 攝影:張適 ∕ 編輯:胡世澤 / 核稿:鄧麗君)

記者會完整簡報檔下載處

上一筆
下一筆
上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