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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新聞投稿
2023-05-16
跨校倫理專題講座 關注研究倫理與資料蒐集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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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師大研究倫理中心主任暨華語文教學系蕭惠貞教授(右)、主講者陳毓文教授(中)、東吳大學研究發展處劉秀娟組長(左)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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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師大與東吳大學共同舉辦跨校演講,邀請陳毓文教授以「問卷、訪談研究的研究倫理」,分享過往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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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者進行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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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發展處研究倫理中心,今年4月與國立臺北大學學術倫理辦公室合作,舉行首場研究倫理推廣講座,邀請臺師大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副主任曾育裕教授,以「研究中的知情同意」為題,講述研究人員在研究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5月10日,臺師大研究倫理中心再度開啟跨校合作,與東吳大學研究發展處共同舉辦第二場系列講座,邀請臺師大「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委員,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陳毓文教授進行演說,與東吳、臺師大師生探討「問卷、訪談研究的研究倫理」。

陳教授提醒大家,研究時除了考量各領域專業知識外,更要注意研究主題敏感程度、研究對象脆弱性,以及資料蒐集方法與時間。除此之外,問卷資料的保密議題、是否簽署知情同意書、處理蒐集資料方式也須多加留意。

陳教授以家母住院經驗為例,住院期間常有研究人員希望病患能幫忙參與研究計畫,在常規抽血時希望病患能同意多提供一管血液樣本供研究使用。雖在招募時有提供受試者同意書,但多數同意書撰寫方式都太過專業,對參與者較不友善;答應參與研究後,其實也不太清楚研究目的。

教授提到,很多研究者的知情同意書寫作方式與研究計畫相同,但事實上應要有不同版本、針對不同對象說明,舉例來說,如果是與社會工作相關的研究,就應該要有家長、孩童、社工三種不同版本的知情同意書。

講座尾聲,教授提醒所有與會者,在製作召募文宣時,內容應當注意三大重點:避免以「謝禮」為動機來招募研究參與者;避免在文宣中敘明具體謝酬;避免誤導參與目的。研究倫理旨在保護研究參與者,避免受到不當侵害,也希望未來所有研究者在進行研究前,務必確認參與者的權益是否受到重視。(撰文:校園記者國文112陳佳旻 / 編輯:張適 / 核稿:胡世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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