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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臺師大已成為綜合型大學,「師資培育」已不是學生唯一出路,考量師資、設備課程及教學研究已趨近完善,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系」將於明(110)年8月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擴展目標至培育體育運動產業人才、培育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以及培育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
臺師大提出110學年度招生名額與院系所班組學位學程增設調整案,9月中旬已獲教育部核定,預定招收大學部1708人、碩士班1464人、博士班208人、碩士在職專班751人,總計提供4131個招生名額。
其中,已有75年歷史的體育系,系所更名最受到矚目。體育系前身為民國35年成立的省立臺灣師範學院四年制體育科,招收五年制中學畢業生,為臺灣第一個專門培育體育師資科系。民國37年改制為體育學系;民國43年擴充編制,成立體育衛生教育學系,下設體育學組與衛生教育學組,同時培育體育與衛生教育專業人才。
由於各學域專業專精化,民國48年體育學組回復體育學系名稱。為提昇國內體育學術研究,民國59年成立國內第一所體育系碩士班,民國79年首創國內第一所體育系博士班,開始在國內培育體育最高學歷專業人才。
教務處企劃組表示,根據體育系提出計畫書,「體育」與「運動」皆由外文翻譯而成,囿於中文語彙限制,臺灣與各國學者定義,「體育」是教育的一環,是透過身體活動,達到教育的目的;「運動」則在有組織、規則的制度下,進行身體活動的競爭。由於兩者無法涵蓋整個範圍,因此臺灣與日本開始透過複合名詞的概念,以「體育運動」涵蓋體育教育、競賽、身體活動等。
隨著時代變遷,美國大學體育系相繼轉型,「體育教師」只是體育系畢業生未來志向的一部份。在亞洲地區,香港中文大學與南洋理工大學也陸續由「體育學系」更改為「體育運動科學系」。
隨著「師資培育法」取代「師範教育法」,師資培育管道逐漸多元,加上少子化衝擊,師資需求減少,體育系也逐漸擴展領域,如培養體育運動產業人才、培養體育運動學術研究人才及培養體育運動行政管理人才等。
體育系主任林靜萍表示,體育學系將於110年度起,更名為「體育與運動科學系」,保留原體育師資培育的元素,加上運動科學(人文與自然),以接軌目前學系實際發展方向,並有利於多元發展。
另外,臺師大今年9月也進行系所調整,109學年度裁撤工業教育系「室內設計組」,並整併美術系「國畫組」與「西畫組」,不僅可增加學生跨領域、跨組學習機會,提升各組別間的互動頻率,也可增加招生名額流用及分配彈性,促進招生效益。 (撰文:校園記者社教111饒辰書報導 / 編輯:胡世澤 / 核稿:胡世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