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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新聞投稿
2018-01-31
大學術科考試 請考生攜帶准考證應試

【107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請考生攜帶准考證應試】

107學年度大學術科美術、音樂、體育各組考試共有1萬0,353人報考,將分別於107年2月2日至2月11日間舉行,考生需攜帶「准考證」應試,與今年學測改用「考試通知」攜帶「有效身分證件」應試之規定不同,未攜帶者將依各組試場規則予以扣分或取消該項目成績,請考生特別注意!

106年7月5日107學年度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第1次委員會議曾討論是否比照學測用「考試通知」攜帶「有效身分證件」應試,但因考量術科考試場地分散,如音樂術科場地依據考試項目不同,分別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館及音樂學系、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音樂學系、臺北市立大學音樂學系進行;體育術科考試五項考試內容場地也不同,不同於學測依照准考證號碼於教室內應試,故對於學生身分確認較為繁複,且「有效身分證件」上照片可能為考生早期拍攝,與本人目前相貌差異過大,造成身分確認上困擾,需反覆查閱考生名冊,恐影響應試時間。另外,音樂術科考試及美術術科考試五個考試項目皆為選考,准考證提供之選考資訊不僅能提醒考生應考資訊,也利於試務人員檢核作業。基於以上原因,考量術科考試的性質,為使試務順利進行,仍維持「准考證」應試之規定。

准考證如有毀損或遺失,應於考試當日攜帶考生身分證(或居留證、護照、駕駛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之一),向各組所設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准考證須妥為保存,考試時憑准考證入場,考試結束後不再補發。

【美術術科考試不提供塑膠袋】

107學年度大學美術術科考試,依簡章規定美術術科考試時間係包含紙張吹乾、噴膠時間,請考生務必於考試規定時間內將畫面吹乾,完成作答,以免影響自身及其他考生權益。另為響應環保及限塑政策,今年度不再提供塑膠袋隔離畫面

考生亦不能使用自行攜帶之塑膠袋,因塑膠袋非考試必備用品,且依據簡章各考科使用媒材規範,塑膠袋並非為現場能固著的媒材,且按規定也不可自行攜帶其他物件黏貼於考卷上,故考生不能攜帶使用。

若發現有考生自行攜帶塑膠袋,監考人員會先制止,但不紀錄違規,若考生堅持使用,則將紀錄違規事項,依據美術組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第十四點「考生應按各項使用媒材之規定作畫,違者扣減該項目(或考科)成績五分,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該項目(或考科)全部成績」紀錄,並提至「107學年度大學美術術科考試與閱卷違規會議」討論。

【體育術科考試1600公尺跑走採用晶片計時計測】

體育術科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考場不得攜帶具有通訊、記憶等功能之電子工具進入或其他有礙試場安寧、考試公平之各類器材、物品入場,違者一律取消其考試資格。考試成績一律以大會公佈成績為準。另外1600公尺跑走考試項目採用晶片計時計測,請考生配合正確穿戴晶片。

【考生攜禦寒物品應試說明】

依據中央氣象局天氣預報,2月2日、3 日將有寒流來襲,預計氣溫下探8、9°C或以下。提醒考生,為保持身心最佳狀態,務必注意保暖,相關考生攜帶禦寒物品說明如下:

1.考試期間,考生可攜口罩、手套、圍巾(進入教室後以不影響辨識面貌為原則)應試,但需配合監試人員檢查,至於其他特殊需用物品,仍須依簡章規定報備查驗。
2.禦寒衣物相關說明:
(1)考生可攜口罩、手套、圍巾(進入教室後以不影響辨識面貌為原則)
(2)不可攜耳罩應考。
(3)不可攜帽子應考,但若考生確因特殊情況需戴帽子,則比照其他特殊需用物品(如耳塞),須依規定報備查驗。
(4)考生若穿著帽T,在監試人員查核考生身分時,需請考生放下帽子。
3.暖暖包相關說明:考生可使用傳統型暖暖包,但不能用電子式(電池)暖暖包或懷爐或保溫熱水袋。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為方便考生查詢試場及相關規定,於107年1月16日起提供電腦網路及語音查詢服務,查詢網址為 http://www.cape.edu.tw/「考試資訊專區」,語音查詢電話(02)2364-3677。各組考試詳細資料以各組公布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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