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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新聞投稿
2017-11-13
運動文青獎報名 燃起你的運動魂
圖

墨筆,在稿紙上行走,撰刻出身體力行的運動經驗。鏡頭,可以捕捉生命的瞬間,生命力量的顯影。「運動,不再僅限於運動員,你我都可參與其中」,現今,文青已經不再稀奇,成為一位「運動文青」,才是現今時代的潮流!

2017年師大運動文青獎徵文暨攝影比賽,是展現你對運動展現獨特「品味」的大好機會!總值超過十萬元的豐富獎勵,你還在等什麼?趕緊拿起手機掃描隨附圖片的QR Code報名,或點選 https://goo.gl/73Kqor ,獲取更多活動資訊!

2017師大運動文青獎─徵文暨攝影大賽辦法

壹、主旨

促進體育運動與人文學習與欣賞,鼓勵運動文學創作及攝影,提升生活藝術涵養,也培養師大學生運動鑑賞之素養。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體育學系
(二)協辦單位:共同教育委員會普通體育組、共同教育委員會國文教育組、體育室、秘書室公共事務中心

參、報名組別

(一)散文組
(二)攝影組

肆、報名資格

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在籍學生(含國語教學中心學生),皆可報名。

伍、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06年12月1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

陸、徵件辦法與交件方式

一、散文組

(一)作品格式與限制:參賽作品須與體育運動相關,若不符合活動宗旨將不予評選;其作品未曾公開發表且未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字數則以1,500-2500字為限。
(二)每人限投一篇。
(三)作品格式:參賽作品須附上活動簡章之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另外,格式須為PDF檔案,A4大小直式橫書單行間距、14號標楷體字體形式繕打。
(四)交件辦法:填寫google表單(https://goo.gl/forms/A2toLgpbLxWjRyqS2)後,將作品檔案逕寄至投稿信箱sporthipster@gmail.com,檔案名稱註明姓名與主題(例如:王大明-我的運動生涯),不符合以上規定者,不列入評審。

二、攝影組

(一)作品格式與限制
1.參賽作品須與體育運動相關;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權限,其作品未曾公開發表且未在其他比賽獲獎。
2.參賽作品之「照片原始檔」應為數位格式,檔案大小為「800萬畫素以上」或「畫素3200*2100dpi以上」之JPG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作品不可加框、加色、電腦合成或變造、彩繪、疊片,組合及連作不收。
3.為保障您的權益並尊重被拍攝者,建議參賽者先徵求被拍攝者同意。
4.若作品格式未按照規定,將不予評分。若有軟體修改、合成之爭議,將以本單位聘請學者專家審查意見為判定之依據。參賽者有舉證之義務,並對判定結果不得異議。
(二)每人投稿件數至多5件,擇優錄取一件(人氣獎不在此限)。
(三)交件辦法:填寫google表單(https://goo.gl/forms/A2toLgpbLxWjRyqS2)後,將作品檔案(原始檔),逕寄至投稿信箱sporthipster@gmail.com,主旨註明「投稿2017師大運動文青獎-攝影組」,檔案名稱註明姓名與主題(例如:王大明-跳躍),不符合以上規定者,不列入評審。

柒、評選方式

一、散文組:主題表現(40%)、文章結構(30%)、文字修辭(30%)。
二、 攝影組:主題表現(含說明)(30%)、構圖及美感(30%)、獨創性(40%)。
三、評選作業: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該領域專家擔任評審,作品均以匿名方式評選,各評選出前三名及佳作。
(二)作品主題或規格不符本活動規定者,將不予評分。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若因特殊情況,亦得於未超過獎金總額的情況下,調整獎項及獎額。
(三)攝影組人氣獎:
1.繳件後3天內,主辦單位將照片公布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臉書活動相簿,開放大家按讚,建議參賽者可儘早交件。
2.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臉書活動相簿該照片下方按讚次數判定。
3.即日起至12月10日,中午12時為止,照片被按讚次數前三名即為人氣獎。

捌、得獎公告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2月中旬於體育學系與共同教育委員會普通體育組網頁公布各組得獎名單,得獎者於公布得獎名單後的三日內需與主辦單位連絡,以利安排後續頒獎事宜,頒獎日期與地點皆暫定為12月19日於文薈廳舉行。

玖、獎勵辦法

徵件類別
第一名(1名)
第二名(2名)
第三名(3名)
佳作(6名)
人氣獎
(3名)
散文組
10,000元
(附獎狀乙幀)
8,000元
(附獎狀乙幀)
4,000元
(附獎狀乙幀)
2,000元
(附獎狀乙幀)
攝影組
8,000元
(附獎狀乙幀)
5,000元
(附獎狀乙幀)
2,000元
(附獎狀乙幀)
1,000元
(附獎狀乙幀)
Garmin
運動手錶
(附獎狀乙幀)

拾、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二、得獎作品(或參賽作品)的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三、主辦單位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展示、公佈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版稅等。
四、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
五、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六、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葉思妤助理,電話:02-7734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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