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發所性別與家庭課程提供】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執行長許秀雯律師受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黃馨慧教授邀請,於4月24日在勤103教室舉行公開演講座談;許律師從「親密關係」與「人權」出發和聽眾一起檢視「家」與「婚姻」的定義以及法律應該扮演的角色。
許律師表示,伴侶盟歷經三年研議推出的三個民法修正草案,包含:《婚姻平權》—打破性別二元對立框架,讓同志、跨性別、雙性人等多元性別也都可以平等享有結婚權。以及《伴侶制度》—是一個不同於婚姻的制度,不分性別、性傾向都可以締結,甚至也不以浪漫愛為必要基礎。伴侶制度強調好聚好散以及重視協商,是對父權異性戀婚姻制度反思後的產物。 第三個草案是《家屬制度》—兩人或兩人以上不以血緣或浪漫愛為必要,只要共同居住,願意彼此扶持成為家人,就可以登記為家屬。三套草案目前僅有婚姻平權進入正式立法程序。
自2001年荷蘭以降,放眼全球已有十五個國家立法保障婚姻平權(同性婚姻),另外美國有十七個州同性婚姻合法,英國的英格蘭、威爾斯、愛爾蘭也在近一兩年內陸續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另有二、三十個國家或地區以不同的伴侶制提供非婚的同居伴侶或同性伴侶法律保障。許律師說,伴侶盟的伴侶制度民法修正草案雖然參考了數十個國家的伴侶制,但不是上述任何一個其他國家伴侶制的複製品,而是本土化的結晶。
許秀雯律師強調推出《多元成家》三法的目標在於--扭轉性傾向歧視、肯定多元成家價值,以及鬆動「強迫婚姻」與「單身歧視」。盼望以法律制度深化親密關係的民主實踐。若對此社會運動有興趣之朋友歡迎參考伴侶盟blog:http://tapcpr.wordpres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