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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新聞投稿
2014-05-18
品味美麗校園 師大之美等你拍下萬元獎金 人氣獎平板電腦
圖

【校園記者國文104林敬倫報導】歡慶師大68歲生日,拿起相機捕捉師大人文風采、建築物或任何發生在師大的新聞或故事,細細品味師大之美。


第三屆師大之美 ● 攝影比賽

徵件依建築之美、藝術人文、體育動感、社團活動、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分成6類,學生、校友皆能參與,最高獎金一萬元,共有24個得獎機會,且將為得獎作品舉辦校慶攝影展,5月20日收件截止,快拿起你的相機,記錄下師大校園裡,每個美好瞬間。

第三屆師大之美 ● 網路人氣獎

交件後24小時內,照片將會被放在師大粉絲專頁,到5月20日截止日前,按讚次數前3名的照片,將得到Asus平板電腦一台。

第三屆師大之美 ● 轉貼分享送餐券

 6月5日前,轉貼師大官方臉書喜歡的攝影比賽作品於自己的塗鴉牆上,拍照存證並攜帶學生證,即可至公共事務中心領取20元兌換券,最多分享5張照片可領5張兌換卷(每人限領一次至多5張),送完為止。

師大官方臉書:
http://www.facebook.com/ntnu1946

師大之美臉書活動: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471257459757328/

第三屆師大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下載:http://pr.ntnu.edu.tw/download/index.php?type_id=32



第三屆師大之美活動辦法

一. 攝影主題:

(一)建築之美

(二)藝術人文

(三)體育動感

(四)社團活動

(五)教師教學

(六)學生學習

二. 收件日期:103年5月20日23:59截止。

三. 參賽資格:師大學生、校友(本校教職員不在此限)

四. 報名方式:於網路下載報名表格,詳細填寫後報名表後,寄至師大公共事務中心信箱pr@deps.ntnu.edu.tw,主旨請註明「報名第三屆師大之美」。

五. 得獎公佈時間:參賽作品將於舉辦攝影展之後,公布得獎作品。

六.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須切合活動宗旨,若不符合活動宗旨將不予評審;限未曾公開發表且未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2.參賽作品須附上活動簡章內之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若未依據報名規定填寫,將不予評分。

 3.參賽作品不得使用修圖軟體合成或變造,若未按照規定,將不予評分。

 4.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5.每人投稿件數至多3件,擇優錄取一件(人氣獎不在此限)。

 6.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獎項數得減少。

 7.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

 8.獲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惟著作人格權屬著作人。

 9. 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集冊出版、印製文宣等加以應用。主辦單位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展示、公佈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版稅等。

 10.參賽得獎之攝影作品將擇日舉辦攝影展展出作品。

七、稿件規格:

 1.照片不得變造與合成

 2.畫素品質須在400萬畫素以上,不得以人工後製方式加大檔案。

八. 評分作業:

主題表現(25%)、構圖(25%)、美感(15%)、攝影技巧(25%)、作品題目與說明文字(10%)

九. 評選作業:

[一般獎項]

 1. 由主辦單位遴聘評審委員進行評選,作品以匿名方式評審。

 2. 作品主題或規格不符本活動規定者,將不予評分,並以棄權論。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若因特殊情況,亦得於未超過獎金總額的情況下,調整獎項及獎額。

[人氣獎]

 1. 由師大官方臉書相簿該照片下方按讚次數判定。

 2. 繳件後24小時內,將會把照片公布至師大臉書相簿,開放大家按讚,建議參賽者可盡早繳件。

 3. 103年3月4日至5月20日23:59為止,照片被按讚次數前三名者即為人氣獎。

十.比賽獎項

獎項

人數

獎金

第一名

一名

獎金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乙幀。

第二名

二名

每名獎金新台幣五千元及獎狀乙幀。

第三名

三名

每名獎金新台幣三千元及獎狀乙幀。

各主題之最佳攝影獎

十八名

每名獎金新台幣一千元及獎狀乙幀

人氣獎

三名

每名平板電腦一台及獎狀乙幀

十一.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秘書室公共事務中心

   協辦單位:百富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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