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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記者國文104林敬倫報導】歡慶師大68歲生日,拿起相機捕捉師大人文風采、建築物或任何發生在師大的新聞或故事,細細品味師大之美。
第三屆師大之美 ● 攝影比賽
徵件依建築之美、藝術人文、體育動感、社團活動、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分成6類,學生、校友皆能參與,最高獎金一萬元,共有24個得獎機會,且將為得獎作品舉辦校慶攝影展,5月20日收件截止,快拿起你的相機,記錄下師大校園裡,每個美好瞬間。
第三屆師大之美 ● 網路人氣獎
交件後24小時內,照片將會被放在師大粉絲專頁,到5月20日截止日前,按讚次數前3名的照片,將得到Asus平板電腦一台。
第三屆師大之美 ● 轉貼分享送餐券
6月5日前,轉貼師大官方臉書喜歡的攝影比賽作品於自己的塗鴉牆上,拍照存證並攜帶學生證,即可至公共事務中心領取20元兌換券,最多分享5張照片可領5張兌換卷(每人限領一次至多5張),送完為止。
師大官方臉書:http://www.facebook.com/ntnu1946
師大之美臉書活動: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471257459757328/
第三屆師大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下載:http://pr.ntnu.edu.tw/download/index.php?type_id=32
第三屆師大之美活動辦法
一. 攝影主題:
(一)建築之美
(二)藝術人文
(三)體育動感
(四)社團活動
(五)教師教學
(六)學生學習
二. 收件日期:103年5月20日23:59截止。
三. 參賽資格:師大學生、校友(本校教職員不在此限)
四. 報名方式:於網路下載報名表格,詳細填寫後報名表後,寄至師大公共事務中心信箱pr@deps.ntnu.edu.tw,主旨請註明「報名第三屆師大之美」。
五. 得獎公佈時間:參賽作品將於舉辦攝影展之後,公布得獎作品。
六. 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須切合活動宗旨,若不符合活動宗旨將不予評審;限未曾公開發表且未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2.參賽作品須附上活動簡章內之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若未依據報名規定填寫,將不予評分。
3.參賽作品不得使用修圖軟體合成或變造,若未按照規定,將不予評分。
4.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5.每人投稿件數至多3件,擇優錄取一件(人氣獎不在此限)。
6.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獎項數得減少。
7.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
8.獲獎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惟著作人格權屬著作人。
9. 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集冊出版、印製文宣等加以應用。主辦單位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展示、公佈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版稅等。
10.參賽得獎之攝影作品將擇日舉辦攝影展展出作品。
七、稿件規格:
八. 評分作業:
主題表現(25%)、構圖(25%)、美感(15%)、攝影技巧(25%)、作品題目與說明文字(10%)
九. 評選作業:
[一般獎項]
1. 由主辦單位遴聘評審委員進行評選,作品以匿名方式評審。
2. 作品主題或規格不符本活動規定者,將不予評分,並以棄權論。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若因特殊情況,亦得於未超過獎金總額的情況下,調整獎項及獎額。
[人氣獎]
1. 由師大官方臉書相簿該照片下方按讚次數判定。
2. 繳件後24小時內,將會把照片公布至師大臉書相簿,開放大家按讚,建議參賽者可盡早繳件。
3. 103年3月4日至5月20日23:59為止,照片被按讚次數前三名者即為人氣獎。
十.比賽獎項
獎項 |
人數 |
獎金 |
第一名 |
一名 |
獎金新台幣一萬元及獎狀乙幀。 |
第二名 |
二名 |
每名獎金新台幣五千元及獎狀乙幀。 |
第三名 |
三名 |
每名獎金新台幣三千元及獎狀乙幀。 |
各主題之最佳攝影獎 |
十八名 |
每名獎金新台幣一千元及獎狀乙幀 |
人氣獎 |
三名 |
每名平板電腦一台及獎狀乙幀 |
十一.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秘書室公共事務中心
協辦單位:百富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