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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6
專責導師制今年8月上路 導師會議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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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記者國文104林敬倫報導】本學期公館校區導師會議,學校提出專責導師制,將於今年8月1日上路,但與會老師對於制度仍有許多疑問,包含獨立所在專職導師制度下,未置專責導師,造成所無法負擔輔導工作與責任、導師人員招募是否有完善配套及制度名稱等。


專責導師制實施後,研究所將沒有導師,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所長李晶表示,研究所不設導師應好好討論,研究所學生人數不一定比學士班少,如果缺乏人力,系所將如何負擔相關責任與工作。

對於研究所未置專責導師的問題,學生事務處副學務長胡益進回應,這個問題可以再思考,會再討論研究,彙整各方意見做協調。副校長鄭志富則說明,研究生未置專責導師,其輔導工作將回歸指導教授,相關問題會討論修正。

而專責導師制在導師徵選上的問題,化學系副教授簡敦誠表示,如果徵選徵不到人怎麼辦?還有如果徵選到社會新鮮人,出現二十五、六歲的年輕人,輔導二十一、二歲的年輕人,會不會造成更多問題,導師徵選制度應該要有配套措施。

導師甄選的問題,學生事務處專責導師辦公室執行長黃志祥回應,導師甄選的第一階段,會請各系所幫忙,找適合系上的導師人才,且徵人時規定必須有碩士學位和輔導工作經驗,應能減少問題,副校長鄭志富也說,有實際的輔導工作經驗,是徵選時最重要的標準。

至於專責導師名稱不適宜及各項問題,環境教育研究所副教授蔡惠敏提到,專職導師應更名為生活輔導老師或學生輔導老師,如此學生才能清楚的尋求協助,至於專責導師制應一個年級一位導師,而非以兩班一位導師,這樣會讓系上同年級學生更有歸屬感,蔡副教授還說,學校不應是為了讓老師可專心從事教學研究,而設立專責導師制,因為輔導學生是每位老師的責任。

針對蔡副教授的意見,鄭副校長則回應,名稱方面可再討論,讓它更清楚,輔導學生確實是每位老師的義務,學校希望建立整體輔導的概念,每位老師都是輔導老師,以自身專業互相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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