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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記者公領103何孟璇報導】臺師大本學期通過了「廢除二一制度」的機制,意即不再會有臺師大的學生,因為各種因素造成學期二分之一科目不及格而遭退學。這一項政策是為了落實「給學生多一次機會」的理念,除了撤除「退學」制度,其實背後還有層層關卡建立補救措施,讓學生能在學校得到應有的學習。
首先,如果有學生超過二分之一科目被「期中預警」時,學校就會先行預防,通報導師或教官介入,了解學生的處境並補救,盡力讓同學在期末時不要有二分之一以上科目不及格的結果。
但若學生在學期結束後仍有二分之一科目沒有及格,學校將會彙整名單至教學發展中心,並通報導師進行輔導,填寫輔導表單分析造成同學「被二一」的原因,再根據原因進行轉介輔導。如果是家中緊急事故或個人情感因素,造成心情低落無心念書考試,便將學生轉至學生輔導中心輔導,重拾快樂的態度也重拾課業;而若是在課業上本身有困難,例如共同科目國文、英文,就由教發中心的課業輔導團隊來課業輔助;另外,若是在各系所專業科目上出現問題,則會通知各系所派駐人員來解決各系所的課題。
誠如教學發展中心的標語「我的字典裡沒有放棄」,在學業上如果有難處,學校不會放棄,學生也更不應該放棄。
再者,對於已經「被二一」的學生,學校評估其可能在學分上須重新做考量,規定「被二一」的人只能修習「最低學分數」。如果學生有超過或是修習低於最低學分數的需求,就必須向老師反映,由老師填寫表單,解釋這位被二一的學生為什麼學分數不合最低學分數,才能成立。這項措施在下學期即將到來的選課登場。
其實,一個學生成績半數以上不及格的原因,有可能是因為「志不在此」,轉換跑道或許才能走出新的一片天。因此這學期臺師大也決定,今後開放轉入的系所,「不得規定學生在原系所的成績或排名」,因為學生之所以想轉系,通常是對原系所的課程沒有興趣、專長或不滿意才要轉出,所以不應該有所限制。但系所可以限制與自己系所本身相關的標準,例如數學系必須有微積分基礎、英語系必須通過英語檢定等等,由各系所自己評定,更能達到適得其所、系所適得其才的狀態。
最後,各大學都有「修業年限」的相關規定,臺師大修業年限為六年,通常學分在六年來修是綽綽有餘的,如果在六年內沒有修完畢業學分,也無法拿到畢業證書。
讀大學是為了什麼?或許大家也都正在摸索,而臺師大廢除二一制度並配合相關措施,是為了不要斷絕同學摸索未來之路的機會與各種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