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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記者社教102高嘉鎂報導】讓臺灣教育法真正保障教育人權!12月2日上午教育系舉辦「1990年代以後臺灣教育法治發展之狀況與問題之檢討」,邀請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周志宏副教授,爲臺灣教育法發展詳細分析。
1990年代後,臺灣教育法在教育自由化與民主化下,展開一波波改革浪潮,從大學法、師資培育法、教師法到教育基本法都有所修改。周教授認為,雖然在教育基本法增列「愛國教育、鄉土關懷、資訊知能」,愛國教育有引發爭議的可能性,但此一階段教育體制仍舊走向民主、自由、多元的新面貌。
發展至2010年,教育法體系進入完備成熟期,2009年簽訂公約後,教育人權便成為臺灣教育法體系的基石。周教授在演講中提及,進入成熟期後的教育法,仍有進步空間。教育法規依學校作為區分,例如大學法、高級中學法等,在進行教育創新改革時,牽一髮動全身,進度不一難以同時修改完畢。
除了教育法本身的問題,外部的教育組織法教育部也著手整併青輔會、體委會,重新修訂組織法;不過周教授說,重要改革,應該需要更公開的辯論與討論。
周教授認為,臺灣教育法體系需要再檢討,雖然自戰後的調整已有顯著進步與成果,但讓教育法體系能夠「保障教育教育人權」,是臺灣教育法學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