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利用多年來在福建中部尤溪、大田與永安三縣等地區道法壇靖中,所見到的清初以來豐富的抄本資料,以及2017年底兩次開法場傳度儀式的調查紀錄為論述核心。首先討論其儀式結構、道法內容與表現形式是如何建構的?再者,進一步挑選其中代表性的《設城隍》與《設南省》兩個科儀,深入分析其儀式程序、意義內涵、特定用語與文檢內容,所具顯的、轉化了哪些宋元以來道教內部與朝廷官方的體制?所得到的結論如下:開法場傳度的《設城隍》科儀,主要內容即召請當地歷史上所有的城隍們及相關的官將吏兵,具顯帝制朝廷官僚體制、道教道法與民間信仰複合的多重特質。其不僅反映閩中地區法教保存了宋代天心正法的傳承規矩,從相關抄本與文檢中一再出現的縣城隍所轄屬「四鄉八里」神司主者,其所反映的宋代以來地方的行政區分;「諸路城隍」、「八路城隍」、「福建道都城隍」與「福州中書省城隍」用詞,也明確具現了元朝時福建的行政建置。另《設南省》科儀,乃闡演傳度意涵中完成任命文書簽押生效的法定核心程序,其模擬運用了古來朝廷尚書都省官僚組織與體制格局,體現出南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之後改革的行政機制運作情形。又,此區法教開法場傳度所頒給的這些職憑誥據名稱,如「文憑」、「照身」、「護誥」、「官憑」、「職帖」與「南曹官誥」等,應是借用道教正一經籙的相關名稱,但其共同來源應是轉用自古代朝廷體制下相關授官任命的官方文書。more |